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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是由中国国民党民主派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所创建,是具有政治联盟特点,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祖国统一事业的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中的参政党。
中国民主革命的伟大先行者孙中山先生于1911年领导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帝制,创建了共和国。辛亥革命以后,孙中山继续为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进行斗争。1924年,孙中山接受中国共产党的建议,制定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改组国民党,实现国共合作,推动了民族民主革命的迅猛发展。1925年孙中山逝世。1927年,国民党反动派势力勾结帝国主义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破坏了第一次国共合作和大革命。国民党内继承孙中山爱国革命和不断进步精神的爱国民主分子,同反动势力进行不懈的斗争。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国民党内的爱国将领不顾国民党统治集团的不低抗政策,坚持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在抗日战争期间,国民党爱国民主分子坚持国共第二合作,反对国民党内部的对日妥协投降倾向,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抗战,反对投降,反对分裂,坚持进步,反对倒退”的主张,拥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1943年,一部分国民党爱国民主分子酝酿组建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简称民联),另一部分酝酿组建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简称民促),开展抗日活动。
1945年秋、1946年春,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和中国国民党促进会在重庆、广州分别召了全国代表大会,制定了政治纲领和章程,选出了领导机构。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统治集团全面发动反人民、反革命的内战,民联和民促积极参加了反内战、反独裁的活动。
1947年,民联、民促等国民党民主派的领导人和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代表先后到达香港。11月,中国国民党民主派第一次联合代表会议在香港举行。1948年1月1日,会议宣布中国国民主党革命委员会正式成立,推举宋庆龄为名誉主席,李济深为主席。李济深、何香凝、冯玉祥、谭平山、陈铭枢、柳亚子、蔡廷锴、李章达、陈其瑗、陈劭先、王葆真、朱蕴山、朱学范、郭春涛、李民欣、张文、何公敢、邓初民等被选入民革中央领导机构。民革当时明确提出要“推翻蒋介石卖国独裁政权,实现中国独立、民主与和平。”
1948年5月,民革响应中国共产党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革命联合政府的号召,并且积极推动和组织国民党内部的爱国民主分子,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革命。民革和民联、民促都派代表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参与了《共同纲领》的制定。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民革、民联、民促的许多领导参加了中央人民政府的工作。
1949年11月, 中国国民党民主派第二次代表会议在北京举行,决定将民革、民联、民促及其他国民党爱国民主分子进一步统一为一个组织——中国国民主党革命委员会(民联、民促宣告结束)。
建国以后,民革宣告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总纲为自己的政治纲领,制定了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路线。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中的一个民主党派和爱国统一战线的成员,
民革参加了国家政权,参与了国家政治生活中重大问题的协商,团结、推动党员及所联系人士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以来,随着全国工作重点的转移,民革积极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继续发挥民革的特点和优势,以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中心,以促进祖国统一为重点开辟新的工作领域,开展了多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我国正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本党在现阶段的政治纲领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坚持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遵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发扬孙中山爱国、革命和不断进步的精神;通过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物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实行民主监督;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共同发展的历史任务;为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